交涉未果12名学生起诉当地教育部门
一位家长告诉记者,目前,这些学生在西安被取消了考试资格,而原籍没有户口,即使回去也无法参加高考。“离高考只有几十天的时间了,别的孩子都在紧张地备考,我们的孩子却面临没法参加考试的困境,来回奔波了两个月,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。”
交涉未果,部分学生和家长选择了放弃,而14名学生选择了行政诉讼,其中12人已向西安市灞桥区法院递交诉状,并被正式受理。昨日下午,记者获悉,另外两名学生在其他区提起诉讼尚未立案。12名学生所列被告分别是灞桥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、灞桥区教育局、西安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。学生们的代理人称,将来也可能追加或变更被告。他们的诉求统一是“判令被告撤销取消原告在陕西省报名参加高考资格的行政行为”。
本案原告代理人之一的常伯阳律师说,12名学生均是根据西安市户籍管理规定在西安落户的,根据西安市在陕西高考报名条件的规定,应准予其在陕报名参加高考。相关教育部门做出的取消报名资格的行政行为缺乏法律依据,违背了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。
原告另一位代理人蒋虎军律师认为,行政政策应有连贯性,涉及众多利益群体的政策如有改变,应举行听证。“地方高考政策的改变对学生和家长的影响重大,举行听证,使行政相对人的权益免受侵犯,也保障了行政管理的效率,最大限度地限制了行政主体公权力的滥用”。
北京益仁平中心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于方强也为这些学生提供了协助,他认为,我国的行政听证制度范围狭窄,广泛存在于税费征管领域、城建管理领域、环境管理领域的听证问题,目前均无明文立法。所以,此类行政行为发生错误时,将导致较大范围的行政相对人与行政部门的矛盾。
教育部门称正处理此事会积极配合法院
昨日,西安市教育局一位张姓主要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:“我们正在加紧处理此事,会很快给家长一个准确的答复。应该说,我们在掌握政策方面正进行复核,复核已有初步成果。”但他未透露“初步成果”的内容。
灞桥区教育局一位李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他们目前正“考虑把相关的文件、政策依据向法院提供,积极配合法院”。他表示,不能向记者提供更多的信息。
陕西省教育系统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告诉记者,西安的高校多,考生相对一些省市少,客观上存在着高考录取分数比较低的现实,所以,也确有一些原籍外地的学生设法把户口迁入西安参加高考的情况。他说,“高考移民”侵犯了本地考生的利益,根据规定,严格审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。
昨日,记者还获悉,西安一些媒体已介入此事。据他们透露,陕西省招生办公室新闻发言人认为,这些学生是钻法律的空子,通过买房转移户口的方法,在陕西以相对较低的分数考取大学,不仅占用了陕西的考试资源,还对陕西的考生不公平,属于投机行为。至于何种情况才不受户籍、学籍年限限制,这位发言人明确指出,只有考生本人或随父亲(母亲)因军转安置、工作调动这些情况才行。
至昨晚,尚未有此案何时开庭的消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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